娱乐风向标
5小时前来自 其他

双高胎使用的“味大熏”为何被指是魏大勋黑称

2026年7月22日,喜剧组合“双高胎”(高超、高越)因在盈利性直播和专场演出中多次使用演员魏大勋姓名的谐音“味大熏”被指为黑称,引发大量粉丝维权,二人随后在直播中道歉并称已私下联系魏大勋致歉,但道歉形式与诚意仍存争议。

一、事件回顾:从谐音梗到“黑称”争议

梗的来源与传播

根据双高胎本人解释,“味da熏”这一谐音最早出现在综艺和小品节目中,2024年起成为部分网络博主使用的趣味调侃,他们误以为是大众熟知的通用梗,因此在专场和直播中多次使用。

争议爆发

2026年7月21日至22日,有网友发现双高胎在直播中反复提及该谐音,且此前已有粉丝在现场提醒“不能玩黑梗”,但类似情况仍再次发生。魏大勋粉丝指出,这并非无心口误,而是多次在售票演出、直播等盈利性场合主动使用,相关片段还被粉丝二次传播。

官方回应与道歉

7月22日,双高胎在游戏直播中公开回应,承认玩笑“不合时宜、考虑不周”,表示已私下向魏大勋本人致歉并承诺今后不再使用类似梗。但多名粉丝要求公开发书面道歉声明,认为直播间口头道歉缺乏诚意。

二、“味大熏”为何被指为黑称

谐音的贬义暗示

“味大熏”与“魏大勋”发音相近,但“味大”意为味道浓烈,“熏”指气味刺鼻或熏人,组合在一起极易让人联想到脚臭、体味等负面身体印象。在相关直播片段中,观众曾关联到“脚有味”等不雅讨论,被认定为具有羞辱性质的“黑称”。

商业场合与重复使用

不同于私下朋友间玩笑,双高胎是在售票演出、直播打赏等直接获利的场景中反复使用该称呼。法律专家指出,商业场景下针对公众人物使用带有贬损含义的谐音,法律风险显著上升。粉丝也强调,在多位观众当场提醒后仍然继续使用,性质从“无意”转向“故意”。

与已有黑称的关联

据魏大勋粉丝回忆,该谐音最早出现在2018年左右的网络传播中,常与对魏大勋的个人攻击相伴出现,在部分群体中已被视作黑称。双高胎的使用等于将这一边缘黑梗带入了主流公开场合。

三、法律视角:姓名权与名誉权的边界

姓名权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1012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第1014条明确禁止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将他人姓名谐音改造为带有负面联想的词汇,若直接指向具体个人,可能构成侵权。

名誉权风险

《民法典》第1024条保护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对于公众人物而言,在公开、营利性场景中针对性使用谐音称呼并附加贬损含义,极易超出善意调侃范畴,存在侵害人格权的法律风险。律师更指出,谐音梗不等于安全区,不当使用将触碰人格权红线。

商业化加重责任

此次争议的核心背景之一是“盈利性场合”。双高胎的专场演出和直播均属商业行为,使用他人姓名作为表演素材并产生收益,法律责任比私下玩梗更重。

四、道歉与争议:态度与形式的博弈

道歉形式引发分歧

双高胎在直播间口头致歉,并称已私下联系魏大勋沟通,但未在个人微博发布书面道歉声明。部分粉丝认为“公开场合获得的关注,也需要在公开场合承担相应责任”,要求正式书面道歉。另一方则认为,已取得当事人谅解就是最有诚意的处理方式。

粉丝对立与网络暴力

争议中,双方粉丝均出现过激言论。魏大勋粉丝指责双高胎“嬉皮笑脸不真诚”,双高胎粉丝则反击对方“造谣抹黑、人身攻击”。多名博主呼吁理性讨论,拒绝言语暴力。

双高胎的后续澄清

双高胎多次强调,该梗在网络上流传已久,他们使用之初并无恶意,但反思后已认识到错误。同时,他们也对此前《哥的全宇宙》抄袭争议等旧事法律维权成功,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五、喜剧创作的边界与启示

尊重是幽默的底线

许多评论指出,真正的幽默不该建立在他人姓名或身体特征的不尊重之上。喜剧的内核是尊重,不是拿别人的名字当笑料。在商业场合尤其需要保持基本的善意与审慎。

玩梗的边界感

律师提醒,使用他人姓名作为创作素材时,尤其在盈利场景下,必须区分无害调侃与恶意冒犯。即便“梗”本身流传已久,也不能作为免除责任的借口。多位网友建议,喜剧作品应更多依赖作品本身创意,减少对真实艺人姓名的依赖。

公共讨论的建设性方向

这场事件可以看作一次关于“网络梗的历史演化”“粉丝与公众人物的权利平衡”“喜剧创作伦理”的公共对话。各方若能聚焦于此,推动形成更清晰的玩笑边界共识,将比单纯的争吵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