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用AI造假水果图骗退款1.6万,倒卖后获刑一年
湖南衡山男子谭某文利用AI修图伪造水果变质照片,在4个月内骗取电商平台“仅退款”1.6万余元后倒卖获利,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一、案件基本事实
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谭某文在电商平台多次下单购买金枕榴莲、5J车厘子等高价值水果。
收货后,他使用AI修图软件将新鲜水果照片篡改为发霉、腐烂的虚假图片,以“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申请“仅退款不退货”。
为规避平台风控,他通过境外加密通讯软件购买多个实名认证账号,并切换不同支付账户下单。
成功获得全额退款后,将完好水果通过二手平台或社交渠道低价转卖,形成“收货造假—退款套现—转卖获利”的闭环。
短短4个月内累计下单100余笔,骗取60个9至10斤重的金枕榴莲和5箱5斤装5J车厘子,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总价值16070元。
二、法律定性及判决
2026年1月,电商平台通过大数据监测发现多笔仅退款订单收货地址高度重合,随即向警方报案。
公安机关在谭某文住处查获75部作案手机及AI造假、资金流转等完整证据链。
法院审理认定:谭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因其2024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属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且不适用缓刑。
2026年7月22日,衡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一审宣判后谭某文认罪服判,判决已生效。
三、案件警示意义
“仅退款”机制设立的初衷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但绝不应成为恶意“薅羊毛”的漏洞。
本案明确释放司法信号:利用AI技术伪造证据、虚构事实骗取退款,达到法定数额即构成刑事犯罪,将面临实刑处罚。
电商平台需持续完善风控机制,升级AI图片真伪识别等手段,加强对异常售后订单的筛查与预警。
商家在日常经营中应注重留存发货、验货及沟通凭证,对可疑售后索赔可借助第三方鉴定工具核验。
消费者应当诚信交易,切勿将平台规则视为“免费进货渠道”,任何投机取巧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