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消防执法实操规则的详细信息
山西省于2026年7月发布《山西省统筹煤炭行业发展和安全新规十七条》征求意见稿,对查实存在隐蔽工作面、“阴阳图纸”且拒不整改的煤矿,依法采取永久封井、吊销证照等措施,并穿透追责实际控制人。
一、新规出台背景与治理方向
山西省作为煤炭大省,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近期发布的“新规十七条”聚焦清理隐蔽工作面、斩断违规利益链,旨在通过“拒不整改、永久封井”等刚性手段,从源头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推动煤炭行业安全、规范发展。
二、核心执法实操规则
1. 启动“永久封井”的法定情形
根据新规,以下行为一经查实,先责令停产整顿、撤出人员设备,若拒不整改,则启动关停、吊销证照、永久封井程序:- 设置隐蔽采掘点,以“阴阳图纸”逃避监管-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超层越界开采、私挖乱采- 违规转包、分包或使用井下劳务派遣用工
2. 执法检查与证据固定方式
依据山西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突击夜查、飞行检查、异地执法等方式,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终端,实现现场检查留痕、问题即时上报。同时,通过电力、用工、火工品消耗等关键数据的异常变化,精准排查非法生产行为。
3. 整改期限与分级处置
对一般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完成;对屡改屡犯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严格实施立案查处、一案双罚、公开曝光、失信惩戒等措施。拒不整改的,直接触发“永久封井”等顶格处罚。
4. 行刑衔接与追责链条
新规明确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幕后操控人及矿长、外包队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纳入追责范围,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山西省同时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纪检监察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对失职渎职、执法放水人员严肃问责。
三、公共安全提示与治理进展
1. 举报渠道与群众监督
山西省设立煤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督导组,鼓励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隐蔽工作面、监控造假、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
2. 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
新规将5月22日定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每年剖析典型案例,推动行业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预防”。
3. 科技赋能安全监管
要求加强煤矿安全全链条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穿透力,如人员定位系统、监控数据联网等,确保井下作业可追溯、可管控。
四、建设性视角:从“治标”到“治本”
山西省通过“拒不整改、永久封井”的强力措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配套智能化改造、全员培训等长效机制,旨在重塑“安全为本、廉洁为基、绿色引领、数字赋能”的煤炭产业生态。这一系列规则为全国矿山安全监管提供了可借鉴的“山西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