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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对拒不整改煤矿永久封井,具体包括哪些违规行为?

山西省于2026年7月21日发布《统筹煤炭行业发展和安全新规十七条(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对查实隐藏采掘点、“阴阳图纸”等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煤矿,依法采取关停、吊销证照、永久封井等措施,全面升级煤炭行业安全监管力度。

一、新规背景与核心原则

山西省此次出台的“新规十七条”旨在深刻汲取行业教训,推动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落地见效,统筹发展与安全,重塑煤炭产业生态。新规的核心原则是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包括永久封井、吊销证照、移送司法等。

二、具体违规行为分类及处置措施

1. 隐蔽工作面与“阴阳图纸”

违规行为:煤矿企业私自设置隐藏采掘点,在官方图纸与井下实际情况之间制作两套不同的图纸(即“阴阳图纸”),以逃避监管检查。

处置措施:一经查实,责令煤矿立即停产整顿,撤出井下隐蔽采掘点的全部人员与设备;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关停、吊销证照、永久封井。

追责对象: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最终受益人、幕后操控人及矿长、外包队负责人等关键人员,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监控系统数据造假

违规行为:篡改安全监控系统原始数据,编造虚假技术资料,屏蔽或伪造瓦斯、一氧化碳、人员定位等监测数据。

处置措施:重拳打击第三方服务机构为煤矿提供虚假监控系统、生产设施、图纸设计等技术服务的行为,对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举报奖励:根据沁水县等地政策,举报监控系统造假经查实的,奖励举报人50万元。

3. 非法使用井下劳务派遣用工

违规行为:煤矿企业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变相使用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或者将井下采掘、井巷维修作业发包给非隶属企业或个人。

处置措施:严格执行“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杜绝违法转包、分包和肢解发包,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罚。

外包管理:露天煤矿不得将采剥等核心作业对外发包;井工煤矿严禁违规工程外包。

4. 人员定位卡管理违规

违规行为:入井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携带人员定位卡,或企业故意不发放、不启用定位卡,导致井下人员数量与实际不符。

处置措施:严禁不带人员定位卡入井作业,违规者将受到严肃处理;举报此类行为查实后奖励30万元。

数据贯通:强化“五量”数据贯通监测,确保下井人数、定位信息、瓦斯监测等数据实时真实上传。

5. 违法销售与偷税漏税

违规行为:利用阴阳合同、计量造假、场外无票售煤、私设煤场囤销、隐匿外销回款等非法手段逃避监管与税务。

处置措施:公安、市场监管、税务、能源等部门联合整治,斩断违法销售利益链条,严查偷税漏税、资金体外循环等行为。

金融监管:审计、金融监管部门整治煤矿企业非法洗钱、账外账、小金库、违规资金拆借等问题。

6. 其他重大安全隐患行为

违规行为:包括“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超核定产能生产、违规带病作业、安全巡查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等。

处置措施:对拒不整改的煤矿实施永久封井,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穿透式”追责,将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幕后操控人统一认定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三、配套监管与鼓励举报机制

监管改革:实行煤矿安全派驻巡查制度,采取高风险时段驻矿盯守、不放心矿井常态化派驻等分级分类监管模式,落实“驻矿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机制。

举报奖励:山西省出台《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查实的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3000元,最高50万元;对隐截工作面等重大违法行为举报人给予高额奖励(如沁水县对隐蔽工作面举报奖励200万元)。

警示教育:确定每年5月22日为“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常态化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促改。

四、新规的意义与建设性导向

山西省“永久封井”新规划定了不可触碰的“红线”,通过“黑名单”管理、司法追责、联合惩戒等方式,彻底压缩违规企业的生存空间。这一举措不仅是对煤炭行业乱象的强力整治,更是对矿工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坚决守护。新规鼓励全民监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治理,推动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长远来看,合规经营将成为煤炭行业唯一可持续的发展路径,非法产能将加速出清,行业生态有望得到根本性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