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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退票天价扣费规则是否合法

一、事件核心事实

2026年7月3日,林先生在携程APP下单购买7月16日北京飞往纽约的国航机票,总价15217元,计划前往观看世界杯足球赛。

7月13日因个人行程临时变动发起退票申请,误认页面提示的400余元为全额手续费,确认操作后次日发现实际退款仅432元。

该退款包含374元机场基建税费和58元附加服务费,1.5万余元票面票价分文未退,退款比例不足3%。

林先生作为携程黑钻会员,提出恢复订单或改期诉求被平台拒绝,平台提出以30万积分折现3000元补偿重新出票的方案,林先生认为这等同于用自身积分补偿自身损失。

二、退票扣费规则的法律争议焦点

1. 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

购票页面仅在顶部以小字体标注“仅部分税费可退”,而同页面下方存在仅贵400元但支持正常退改的同航线机票。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逾万元票款不可退属于重大利害关系条款,以小字标注是否构成“合理方式”存在法律争议。

2. 格式条款的公平性审查

《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律师观点指出,国际特价舱“全额扣除票价、仅退税费”的规则可能因未尽充分提示义务而被认定为部分无效的霸王条款。

3. 平台与航司的责任界定

携程回应称退票规则为国航规定,平台仅执行规则,不收取费用。国航客服则表示客票为第三方出票,具体费用需联系原出票地确认。双方各自将责任指向对方,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三、现行法规框架与实践差异

1. 国内航线相关规定

民航局2018年文件要求航司必须醒目公示退改规则、设置阶梯费率,不得简单规定特价机票一律不退不改。对于国内航班,起飞前7天以上退票应免费或仅收极低费用,距起飞时间越近扣费比例逐步递增。

2. 国际航线的监管空白

国际机票运价规则由各航司单独制定,不受国内阶梯费率强制约束,大量国际特价舱位设置“不退不改”或“票价不可退”的严苛条款。本案涉及的国航国际客票运价规则(202311版)规定,票价不可退时仅退还未使用航段的政府税费。

四、消费者知情的合理边界

购票页面中,“仅部分税费可退”的字样较小,与票价、航班时刻等主信息形成视觉反差。

平台在退票操作页面突出显示400余元数字,用户可能误认为该金额即为全部应扣费用,而非可退金额。

携程客服解释称手机APP字体无法放得太大,但消费者认为平台完全有能力通过弹窗、加粗、跳转确认等方式对关键限制做出更清晰的提示。

五、消费者维权途径参考

向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热线12326提交投诉,要求对退票规则的合理性与告知充分性进行核查。

通过12315平台投诉OTA平台格式条款侵权。

保留购票页面截图、退票页面截图、客服沟通记录作为举证证据。

购票前主动点击查看完整退改细则,优先选择标注“阶梯扣费”“可退改”的舱位,或搭配航空退改保险减少潜在损失。

六、对行业规则的思考

该事件折射出国际机票退改规则透明度有待提升的现实。当超过97%的票款因退票操作而无法返还时,消费者有理由追问:退改规则是否经过了充分告知,其扣费比例是否与消费者实际给航司造成的损失相匹配。完善退改规则的公示标准、明确平台在信息提示中的责任边界,有助于在保障商业运营灵活性的同时,维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