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街谈记
7小时前来自 情感看点

子女指证父亲家暴:法院首次认定在家长群骂人属于精神家暴

2026年7月22日,上海浦东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子女亲自指证父亲网络公开家事构成精神家暴的案件,首次将家长群公开宣泄夫妻矛盾的行为明确纳入《反家庭暴力法》规制范围。

一、案件核心事实

父亲老林与妻子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儿子小林随母亲生活,双方在子女养育问题上分歧不断。

2025年11月起,老林多次使用情绪极端、贬损性强的语言,在小林的班级群、家长群及小区业主群发布信息,公开指责岳父母及妻子“无脑”破坏家庭、霸占孩子、疏远父子关系。

这些言论迅速传播,导致小林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抬不起头,在邻居中也承受巨大心理压力。

小林向浦东法院申请:禁止老林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网络平台侮辱、诽谤、威胁小林及近亲属,并禁止骚扰、跟踪、接触。

老林辩称发帖是因夫妻感情破裂、探望权受阻的维权行为,并非针对儿子,若支持禁止接触将实质剥夺其监护权。

二、法院裁判要点

1. 暴力定性

老林的行为超出正常家庭矛盾表达边界,侵犯小林人格尊严及隐私权,严重影响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关于精神侵害的认定标准,构成家庭暴力。

2. 禁止措施

禁止老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以及在网络空间发布信息等方式骚扰小林及其近亲属。

3. 监护权保留

法院指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老林有持续实施肢体暴力的危险;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保留老林依法享有的探望、监护权利,驳回小林“禁止接触”的申请。

三、法律依据与认定逻辑

家暴不限于肢体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泄露隐私等精神侵害同样属于家暴范畴。

精神侵害型家暴的认定条件:单向压制、反复实施(而非偶发争执),施暴者通过公开羞辱给受害人施压以获取控制地位。

本案中老林在两个多月内多次公开暴露家庭隐私,妻子一方只能沉默应对,最终儿子被迫寻求法律保护,符合该特征。

四、子女指证的法律意义

小林亲自向法院申请,这一举动打破了“家暴是家庭私事”的传统观念,展现了未成年人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勇气。

法院将子女指证作为重要证据采纳,说明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陈述具有法定证明力。

这起案例也警示:精神暴力同样需要留存证据(如聊天截图、录音、就医记录等),受害人可凭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且提供家暴证据可跳过离婚冷静期。

五、建设性角度与社会启示

1. 家长群的公共属性

家长群是沟通学业的公共空间,绝非宣泄私愤的场所。将夫妻矛盾公开在孩子的社交圈,属于利用网络精神暴力伤害未成年人。

成年人解决婚姻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渠道,而非借助公开羞辱给家人施压。

2. 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保护

医学和心理学研究显示,长期公开的精神羞辱比一次性肢体暴力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更深,可能导致羞耻感、社交退缩、抑郁倾向等问题。

家长情绪管理能力直接决定孩子心理健康水平,夫妻矛盾应私下解决,避免让孩子成为情绪牺牲品。

3. 法律为受害者撑腰

本案刷新了社会认知:公开辱骂、曝光隐私、网络骚扰等均属家暴,法律对此零容忍。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快速切断精神控制,同时兼顾亲子关系修复空间,体现司法温度。

4. 给家长的行动建议

情绪上头时立即停止在孩子面前争吵,不让孩子站队、不逼孩子评判对错。

绝不将家事发到家长群、朋友圈、亲戚群,精神伤害也是家暴。

夫妻矛盾优先私下沟通或寻求调解、心理咨询,必要时走法律途径,切勿用公开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