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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伴娘婚闹骨折获赔23万余元完整案情(2026年法院判决)
2023年10月4日,河南汝阳县一场婚礼上,20岁伴娘张某遭亲友抛摔致L1椎体爆裂骨折、九级伤残。2026年7月汝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新郎、新娘及9名婚闹参与者共同赔偿23万余元,认定伴娘无过错,婚闹习俗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一、事件基本信息
- 事发地点:河南汝阳县
- 事发时间:2023年10月4日
- 当事人:伴娘张某(20岁);新郎王某、新娘李某(来源:裁判文书网)
二、事发经过
- 张某受新娘李某邀请担任伴娘。婚礼当天,新郎新娘短暂离开婚房,屋内只剩伴娘与多名新郎男性亲友。
- 张某察觉婚闹试图躲避,先后躲进衣柜、门后,但被王某丙强行拖拽到床上。
- 众人用被子裹住张某,抓住被角向上抛起取闹。第一次成功接住,第二次抛掷失手,张某重重坠落地面。新郎姑姑曾到场劝阻,但众人未停止。
- 受伤后送医确诊:L1椎体爆裂骨折,住院18天;2024年8月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腰部损伤留有永久性后遗症,久站、负重、弯腰长期受限。
三、维权诉讼过程
- 事故初期,新郎牵头组织涉事人员垫付一万余元医疗费,但远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
- 双方协商赔偿无果,张某将新郎、新娘以及9名婚闹男子,合计11人起诉至法院,诉讼请求索赔27万余元。
- 庭审中多名被告辩称“只是围观、没有动手”,并主张属于本地婚闹习俗,只是开玩笑。
四、法院判决要点(2026年7月公布)
- 受害人责任认定:伴娘张某全程躲避、抗拒婚闹,自身无任何过错,不承担责任。
- 责任划分:
- 新郎王某、新娘李某(婚礼组织者):承担40%责任。理由:明知当地存在过激婚闹风气,未做好现场管控、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 王某丙(带头拖拽伴娘、挑起婚闹):过错最大,单独承担20%责任。
- 其余8名在场男子:当庭辩称没有动手参与抛摔,但无法举证自证清白,认定构成共同危险行为,连带承担剩余40%责任。
- 赔偿金额明细:
- 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物质损失合计:224,436.06元。
- 另行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0,000元。
- 扣除被告前期垫付医药费后,11名被告总计需赔偿23万余元。
五、法律核心依据
《民法典》第1170条【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造成损害,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全体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通俗解读:多人一起实施危险嬉闹致人受伤,谁都说不清到底是谁失手造成摔伤,全部参与者都要担责;不能仅凭口头说“我没动手”免责。
六、案件警示
- 新人作为婚礼主办方,对宾客秩序、人身安全负有管理义务,放任恶俗婚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参与婚闹切勿突破人身安全底线,多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致人受伤,很可能构成共同侵权、连带赔偿。
- 遭遇恶意婚闹、人身侵害,受害者有权拒绝并保留证据,通过诉讼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