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救护车擅自送民营医院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针对“被救护车送民营医院术后大小便失禁”事件,涉事医院因未按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指定医疗机构,已被深圳市卫健委依法认定为违规并处以罚款,这一行为明确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一、法律定性:救护车擅自送民营医院属于违法行为
1. 违反急救调度法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相关规定,救护车必须严格按照120调度指令执行转运任务。
深圳广生医院在接到要求前往公立医院的指令后,擅自将患者送往自家医院,深圳市卫健委已对此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另一案例中,深圳健安医院同样因未按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指定医院,被罚款7.6万元,并暂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六个月。
2. 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
家属吴女士多次拨打120时明确要求前往附近的公立医院,但救护车“偏航”送往民营医院,违背了患者及家属的就医意愿。
院方声称“未听到病人家属提出到哪家医院就诊要求”,但该说法与调度指令记录及家属陈述存在明显出入,且卫健委的处罚已间接认定医院存在违规行为。
二、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
1. 违规转运路径
深圳市急救中心发出的指令为前往附近的公立医院,但广生医院的救护车将患者直接拉回自家医院。
急救调度的核心原则是“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求”,擅自改变转运目的地破坏了这一公共急救体系的运行规则。
2. 后续病历篡改问题
卫健部门查实,广生医院的医师在未经患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修改了《手术知情同意书》,属于篡改病历的行为,被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一个月。
《出院小结》也存在未按规定修改的情形,相关医师被给予警告处分。
三、违法后果与行政处罚
1. 已作出的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
- 违规行为
- 处罚结果
- 深圳广生医院未按照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指定医疗机构罚款5万元
- 医师刘某未按规定修改《出院小结》警告
- 医师李某某违反规定书写麻醉记录警告
- 医师宋某某未经患者家属同意修改《手术知情同意书》(篡改病历)罚款3万元,责令停止执业活动1个月
2. 患者后续维权路径
家属已向深圳市卫健委投诉,并计划起诉深圳广生医院及深圳市急救中心,要求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已移交深圳市医学会组织,鉴定结果将是划分责任的关键依据。
四、对患者及公众的提示
1. 急救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拨打120时明确告知调度员患者病情和就医意愿,保留通话记录。
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可再次向随车医护人员确认转运目的地。
如发现车辆偏离预定路线,及时拨打120或当地卫健部门投诉电话。
2. 遭遇类似情况的维权建议
及时保留病历、手术知情同意书、出院小结等医疗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向当地卫健委提交投诉举报,要求行政调查并出具书面答复。
如涉及医疗损害,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
必要时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赔偿,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