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岁老人术后失禁与医院手术有无因果关系?
2024年3月,深圳78岁老人霍某因骨折被救护车违反调度送入民营深圳广生医院,术后出现大小便失禁等症状,家属质疑手术与失禁存在因果关系,目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尚未完成,深圳市卫健委已对医院篡改病历等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一、事件经过与核心争议
2024年3月17日,吴女士78岁的母亲因扭伤导致左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吴女士多次拨打120明确要求前往附近公立医院,但救护车将老人送至民营深圳广生医院。 当日老人接受了左侧股骨转子间骨折手术,术后出现精神异常、大小便失禁、无法站立等症状。 家属认为这些症状与医院诊疗行为有关,就此展开维权。
二、关于因果关系的医学判断要点
1. 失禁的可能医学原因
大小便失禁同时出现多半提示神经受损。 对于78岁高龄骨折术后患者,可能导致失禁的原因包括:
麻醉或手术操作对神经的影响
术后卧床导致的身体机能下降
原有基础疾病(如阿尔茨海默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的进展
药物副作用
2. 现有证据中的关键矛盾
吴女士称术前母亲身体状况良好,无认知和精神障碍,能正常沟通配合治疗。 但医院出具的诊断说明书及后续篡改的病历中,记载老人有“阿尔兹海默病”“认知和精神方面障碍”等病史。 2024年11月吴女士从医院获取的手术同意书中新增了“有重度骨质疏松、认知和精神方面障碍,术后无法配合治疗”的描述,这与家属所述术前情况不符。
3. 鉴定程序的必要性
目前该医疗纠纷已由深圳市卫健委移交深圳市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鉴定尚未完成。 吴女士因病历被篡改,还原真实病历困难,导致鉴定推进受阻。 医学鉴定是明确因果关系的关键环节,需通过专业评估判断术后失禁是否由手术或诊疗行为直接导致。
三、已查明的医院违规行为
深圳市卫健委已对深圳广生医院作出多项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
- 违规行为
- 处罚结果
- 深圳广生医院未按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指定医疗机构罚款5万元
- 医师刘某未按规定修改《出院小结》警告
- 医师李某违反规定书写患者麻醉记录警告
- 医师宋某未经家属同意修改《手术知情同意书》(属篡改病历)罚款3万元,责令停止执业活动一个月
这些违规行为增加了评估诊疗行为与术后失禁之间关系的难度,也影响了家属对医院诊疗过程的信任。
四、家属维权路径与建议
1. 当前进展与困境
吴女士已维权两年,计划起诉深圳广生医院及深圳市急救中心,要求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但缺乏医疗鉴定结论导致民事诉讼难以推进。
2. 合法维权步骤
根据医疗纠纷处理相关规定,建议按以下路径进行:
继续推动深圳市医学会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因果关系
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再次鉴定或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依据鉴定结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诉讼方式主张赔偿
保留所有原始病历、知情同意书等证据材料
3. 对公众的提示
患者家属在就医过程中应关注以下事项:
拨打120时明确表达就医意向,并留存录音或记录
手术前仔细阅读并保存知情同意书内容
保留病历、缴费凭证等全部医疗文书
术后出现异常症状及时记录并反馈
五、急救转运规范与监管改进方向
该事件暴露出院前急救转运环节的监管漏洞:
救护车未按调度指令执行,擅自将患者送往关联民营医院
医院在转运及诊疗过程中存在病历文书管理混乱问题
患者就医选择权未得到有效保障
相关部门已对涉事医院作出处罚,但更需从制度层面完善急救转运管理,包括强化调度系统监督、规范救护车定点输送、建立患者就医选择保障机制,从源头减少类似纠纷发生。
六、总结
78岁老人术后大小便失禁与医院手术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目前尚无医学鉴定结论。家属的质疑基于术前与术后状态的显著对比以及医院病历篡改行为,医疗损害责任的核心在于鉴定机构对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的专业判断。在鉴定结果明确前,应避免单方面认定因果关系,各方应通过合法程序推进事实查清与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