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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时前来自 家居看点

新国标对空气净化器的除菌率有哪些具体硬性要求?

一、新国标核心:除菌率门槛明确

GB/T 21551.3-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第3部分: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旧版GB 21551.3-2010。

1. 除菌率硬性指标

凡是宣传具有除菌功能的空气净化器,整机除菌率必须≥90%。

该指标在标准规定的实验条件下(30m³试验舱、运行1小时)测定,杜绝了企业随意调整测试条件“刷数据”的现象。

2. 除病毒率硬性指标

新国标首次将除病毒功能纳入规范,明示具有除病毒功能的净化器,病毒去除率不得低于99.9%。

配套统一的测试方法:使用H1N1流感病毒或冠状病毒229E等靶标病毒,在3m³或30m³标准试验舱内进行气溶胶攻毒测试,并需通过“移舱检出限”安全测试,确保净化器不会成为二次污染源。

3. 抗过敏原与除异味指标

明示具有抗过敏原功能的净化器,过敏原去除率不得低于80%(针对尘螨、花粉、宠物皮屑等)。

明示具有除异味功能的净化器,气味强度差应大于1(将主观感受量化为可检测指标)。

二、材料与整机双重保障

新国标从材料源头到整机性能建立了全链路管控体系。

1. 材料抗菌性能要求

对于明示具有抗菌、防霉、抗过敏原、抗病毒功能的材料或零部件,其性能指标必须符合GB/T 21551.2的对应要求。

例如,抗菌材料的抗菌率、防霉等级均需通过标准测试,避免“抗菌材料”沦为营销噱头。

2. 整机卫生安全限值

新国标同时规定了净化器运行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限值,确保除菌过程本身安全无二次污染:

  • 有害物质
  • 测试位置
  • 要求
  • 臭氧泄漏量出风口5cm处符合GB 44498相关要求
  • 紫外线泄漏量(UVC)器具周边30cm处符合GB 44498相关要求
  • TVOC浓度出风口20cm处符合GB 44498相关要求
  • 可吸入颗粒物(PM₁₀)出风口20cm处≤0.07 mg/m³

三、终结虚假宣传,消费者选购有据可依

过去,市场上除菌率“99.99%”的宣传背后,实验条件各不相同,消费者无法横向对比。新国标实施后:

所有宣称除菌、除病毒、除过敏原功能的产品,必须通过国标规定的统一检测方法,达到对应指标,才能在宣传中使用相关功能表述。

企业需提供由具备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报告中必须明确:

检测依据(GB/T 21551.3-2024 或 GB/T 18801-2022)

除菌率/除病毒率实测数值

测试病毒种类及移舱试验结果(未检出)

四、与现行国标的衔接

GB/T 21551.3-2024 主要针对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领域,是专门的功能性标准。

GB/T 18801-2022《空气净化器》通用标准同样包含除病毒性能要求(第5.3.2.1条),规定明示除病毒功能的净化器病毒去除率不应低于99.9%。

新国标实施后,两个标准将协同作用:通用国标规定整体性能框架,功能性国标细化抗菌除菌的测试方法与门槛。

五、给消费者的选购建议

在2027年新国标全面实施前,消费者选购具备除菌功能的空气净化器时,建议重点关注:

认准检测报告:向商家索要依据GB/T 21551.3-2024或GB/T 18801-2022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核实除菌率/除病毒率是否达到硬性门槛(除菌≥90%,除病毒≥99.9%)。

查看安全认证:优先选择附带无臭氧认证、紫外线泄漏测试报告的产品,确保除菌过程安全。

注意适用面积:结合颗粒物CADR值选择匹配房间面积的机型,确保净化效果充分覆盖。

新国标的出台标志着空气净化器行业从“参数竞赛”转向“真实性能竞争”,消费者将能够更清晰地对比不同产品的除菌能力,让每一项健康功能都“看得见、测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