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地铁安检新规下哪些物品属于限制携带?
7月20日起,深圳地铁全面升级安检至“逢包必检、逢人必查”,官方同步公布了详细的限制与禁止携带物品清单,涵盖日用化学品、打火机、酒类、充电宝等常见物品的容量与数量上限,以及活体动物、管制刀具等禁带物。
一、限制携带物品(容量/数量有明确上限)
以下物品在符合规格时可带入地铁,超出规定将无法通过安检。

1. 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物品
香水、花露水、摩丝、发胶、染发剂、冷烫精、指甲油、光亮剂、衣领净、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凝胶类等。
单品容量不超过700毫升。
累计携带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
2. 点火器具
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不超过5支。
安全火柴:不超过20小盒。
3. 酒类饮品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等于24%、小于等于70%的酒类饮品。
累计携带不超过3000毫升。
散装或已开封的酒类饮品禁止携带。
4. 移动电源及锂电池
单个移动电源或锂电池额定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时(mAh)。
总携带数量不超过5个/块。
二、禁止携带物品(全程严禁带入)
以下物品无论数量多少均不得带入地铁车站。
1. 活体动物
除盲人乘车时携带的导盲犬及执行任务的军警犬外,其他活体动物一律禁止。
2. 危险物质与病原体
爆炸性、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传染病病原体。
3. 武器及管制器具
除执行公务外的枪械弹药、管制刀具及各类攻击性武器。
4. 妨碍公共卫生与环境物品
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或无包装易碎的物品。
未能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5. 影响安全与逃生物品
充气气球。
自行车(已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折叠自行车除外)。
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影响应急逃生的物品。
6. 超限行李
重量超过30公斤。
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
7. 其他危害安全的物品
其他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或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
三、出行自查提示
出行前可对照上述清单自查行李,避免因携带违禁品在安检口被拦下,既耽误个人时间,也影响整体通行效率。
建议主动将口袋内金属物品(钥匙、硬币)提前取出,饮料类主动拿在手上准备试喝或检测,可缩短安检耗时。
暑期叠加早晚高峰,坪洲、固戍、高新园、民治等大客流站点排队时间增加,建议提前预留充足的进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