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粉使用宁艺卓母亲照片作头像是否构成违法?
一、事件背景:黑粉行为突破底线
近日,aespa成员宁艺卓在社交平台公开点名两个账号,起因是对方长期对其粉丝和家人进行言语攻击,并将宁艺卓母亲的真实照片设为头像,在账号简介中写下“本人宁艺卓一共有四个妈”等侮辱性内容。宁艺卓起初在评论区要求对方更换头像,但遭到无视和变本加厉的挑衅,迫于无奈才亲自发文警告。
二、法律定性:双项独立叠加侵权
1. 肖像权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黑粉将宁艺卓母亲的照片设为头像并持续公开展示,构成了持续性侵权。律师指出,这比“发一张图然后秒删”严重得多,因为侵权状态一直延续。
2. 名誉权侵权
账号简介中的“四个妈”等用语,属于公开的、可长期存续的侮辱性表述。简介并非私人备注,而是任何访客都能一眼看到的对外窗口。这种持续展示的侮辱,在司法实践中会被认定为恶意程度更高,因为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意为之的“人设攻击”。
3. 叠加侵权的法律后果
律师进一步强调,这两项侵权是叠加的:头像让母亲形象被强行绑定到黑粉账号上,造成“母亲本人与侮辱内容同框”的错觉;简介文字则直接解释该头像,使侮辱意图更加明确。法律上这属于“一行为侵害多主体权利”,既侵害了母亲的肖像权,又侵害了宁艺卓和母亲的名誉权。若提起诉讼,可同时提出肖像权侵权赔偿和名誉权侵权赔偿,两项请求可分别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侵权主体的特殊性
被点名的两个账号分别拥有约50万和10万粉丝,远非普通“素人”。有长期观察者指出,这类账号依靠制造对立、搬运黑料引流,实质是一种“黑产”:以激进内容收割情绪流量变现,赌的是艺人怕麻烦或公司不作为。 宁艺卓此次不再隐忍,直接硬刚,平台也迅速给予永久禁言处理,其中一个账号甚至连夜注销。
四、维权正当性与建设性启示
1. 维权不等于网暴
宁艺卓的发文未号召攻击、未辱骂、未捏造事实,核心意思仅为“停止侵权行为,否则依法追究”,属于正当的维权警告。 法律并未规定维权必须悄悄进行,公开警告与提起诉讼可以并行,公开声明反而是固定证据、明示决心的合理步骤。
2. 对网络环境的建设性意义
此次事件给公众提出了重要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年轻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拿他人亲属形象进行恶意攻击,早已超出观点争执范畴,侵犯了基本人格尊严。律师及法律界人士普遍呼吁,平台应加强账号监管,用户应提高法律意识,遇到类似侵权应做到保留证据、依法举报,而非情绪化互撕。
3. 健康上网的共同责任
宁艺卓在警告中明确表示“希望年轻的孩子们可以健康上网”,这种柔性劝诫在法律强硬底线的配合下,反而更具引导力。支持公民依法维权,不仅是保护个体,更是推动网络空间治理向更规范、更文明的方向发展。每个人在行使言论自由时,都应当守住不伤害他人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