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馥莉18亿美元境外信托纠纷的最新进展如何?
2026年7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宗馥莉及建浩创投的上诉许可申请,维持约18亿美元离岸资产的冻结令,直至杭州中院遗产诉讼审结,宗馥莉方需支付25万港元讼费。
一、最新裁决要点
核心内容: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于2026年7月21日作出裁决,驳回宗馥莉及建浩创投(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全部上诉许可申请,维持2025年8月1日原审法官下达的资产保全及披露命令。
具体内容:- 冻结范围:建浩创投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截至2024年5月31日净资产约18亿美元(主要为债券、定存及现金),禁止提取、抵押或转账任何资产。- 冻结时效:持续至杭州中院及浙江高院相关诉讼审结,或香港法院另行作出变更命令为止。- 诉讼费:宗馥莉方须向原告方支付25万港元讼费。- 披露义务:宗馥莉需在7天内交出账户最新余额、所有资金转出记录及完整收支明细,包括2024年2月2日后转至第三方的资产去向。
上诉理由均被驳回:宗馥莉方提出的五项上诉理由,包括主张应适用玛瑞瓦禁令的严格标准、应优先向内地申请保全、信托未成立、缺乏资产流失风险、披露令范围过宽等,被上诉庭逐一驳回,认定均不具备合理胜诉可能性。

二、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原告身份与主张:- 三名原告——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自称宗庆后非婚生子女,于2024年12月在杭州中院、香港高院同步起诉宗馥莉。- 三人称宗庆后生前于2024年1月留下手写指示、委托书及协议,委托宗馥莉设立总额21亿美元的离岸信托,每人各获7亿美元信托权益。- 指控宗馥莉接管账户后拒不落地信托,并于2024年5月私自划转108.51万美元用于支付越南工厂设备尾款,要求冻结账户保全资产。
被告抗辩立场:- 宗馥莉方不认可原告身份及信托文件效力,主张18亿美元为集团海外业务储备金,而非私人遗产或信托财产。- 认为转出资金属企业经营正常开支,信托并未合法成立。
关键证据:原告提交了三份核心书面材料——2024年1月的手写信、委托文件及各方协议。法院认为存在“严肃法律争议”,倾向于采信“手写指示”的证据效力。

三、跨境诉讼的法律逻辑
香港法院角色:- 本案冻结令依据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作出,属于“协助内地诉讼的辅助性保全措施”,而非普通法下的玛瑞瓦禁令。- 核心目的:锁住存放在香港汇丰账户的争议资产,防止在杭州诉讼结束前被转移或处置,保障内地判决未来可执行。- 法院不审理遗产归属实体争议,只负责“钱不许被转走”。
内地法院主战场:- 杭州中院将对三大实体争议作出最终判决:手写字条、委托书、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并成立信托;18亿美元是否属于信托财产,原告是否享有受益权;宗馥莉划转资金是否违约,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 香港的冻结状态将随内地判决结果调整:若内地认定原告胜诉,原告可持判决向香港法院申请执行分割;若内地全部支持宗馥莉,其可申请解除冻结。
四、案件影响与行业启示
对娃哈哈集团的影响:本次冻结仅限境外离岸资产,不影响娃哈哈集团在国内的正常生产经营与日常运营。
财富传承警示:- 宗庆后作为一代企业家,在财富传承上留下了法律闭环瑕疵:手写指示未标日期、委托书与协议细节存在争议、境内遗嘱与境外资产未有效衔接。- 此案揭示:离岸信托的架构设计若缺乏严谨的法律闭环,在面临内部成员挑战时,极易陷入漫长的司法拉锯。- 对于高净值家庭而言,信托架构的合规性、受益人认定的清晰度、不同法域间的法律衔接,每一个环节的缺位都可能让财富传承陷入僵局。
后续走向:宗馥莉仍可向香港终审法院作最后一次上诉尝试。但决定18亿美元最终归属的“真正决战”在杭州中院,目前该案已获浙江省高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