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更好地保障抗洪抢险人员的权益和福利?
针对29岁志愿者党鑫蕊在救灾中因劳累过度离世的事件,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应从制度层面完善民间救援人员的准入评估、过程保障与事后抚恤,以系统性保障取代单纯的精神颂扬。
一、建立民间救援力量的分层管理与准入机制
自发前往灾区的志愿者往往凭借一腔热血,缺乏专业的体力评估与健康筛查。
在救援行动前,应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或协调中心对志愿者进行体能测试和健康状况询问,评估其是否适合承担特定强度的任务。
对志愿者按体力、技能进行分类,匹配不同层级的任务,避免非专业人员承担超负荷的徒步负重运输等高危工作。
二、强化救援过程中的轮岗管控与医疗保障
救援现场应设立强制轮换制度,规定单次连续作业时长上限,确保人员得到充分休息,防止因过度疲劳引发心功能衰竭等致命风险。
为救援队伍配备随行医疗人员或设置固定医疗点,提供即时健康监测与应急处理能力。
针对高温、高湿、淤泥等特殊环境,制定皮肤防护、饮食饮水安全及消杀规范,降低感染与中暑风险。
三、完善商业保险与后勤物资的标准化配置
将商业人身意外险与重大疾病险作为民间救援人员参与行动的前置条件,由组织方或政府统一投保。
后勤保障应包含足量的饮用水、高能量食品、防护装备(如防水长筒靴、手套)及驱蚊用品。
确保通信设备与应急联络渠道畅通,使志愿者在身体不适时能及时获得支援。
四、打通事后抚恤与荣誉认定的绿色通道
对于在救援行动中伤亡的志愿者,应简化见义勇为或烈士认定的申报流程,如镇龙乡政府在事件后迅速为逝者整理材料并申报见义勇为。
建立专项救助基金,覆盖因公伤亡后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偿及家属长期生活支持。
对救援人员进行定期的心理健康评估与创伤干预,缓解灾害现场带来的心理压力。
五、推动社会公众认知从感动向制度关注转变
媒体在宣传凡人善举的同时,应主动引导公众关注保障体系的缺失与改进方向。
避免将奉献精神与牺牲划等号,强调“让奉献者无后顾之忧”才可持续维系民间善意。
鼓励企业与公益组织认领救援人员的保险与物资费用,形成社会力量共同支撑的保障网络。
六、落实基层干部与专业队伍的同步关爱
对长期驻守一线的基层公职人员与消防员,同样适用上述轮休、医疗与心理关怀措施。
减少对救援人员外貌、穿戴等非实质性细节的舆论苛责,将评判焦点集中在实际履职成效上。
建立荣誉与待遇双轨激励体系,确保实干者既获得社会尊重也享有合理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