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足协终身禁令13年后形同虚设?申思祁宏被禁仍执教青训,监管漏洞一文看懂
核心速览:禁令13年,申思仍执教青训,一纸文件为何管不住人?
中国足协的终身禁令作为行业纪律处分,对申思、祁宏等被禁人员参与青训具有明确的行业约束力,但由于缺乏法律层面的强制力支撑以及跨部门监管衔接不足,导致其在民营青训领域难以形成闭环约束,暴露出行业自律与法律保障之间的“断层”问题。 截至2026年7月,距离中国足协对申思等四人作出终身禁足处罚已过去13年,但申思仍以创始股东身份实际控制上海幸运星足球俱乐部并下场执教,甚至在训练中掌掴小球员引发众怒。这一事件迫使中国足协和上海足协接连发声,但暴露出的监管空白——行业处罚无法穿透工商登记、跨部门信息未共享、民营机构主体责任缺失——才是禁令沦为“纸面处罚”的根源。[1][4]
事件还原:2026年7月13日,一段前国脚申思在青训训练场掌掴小球员的视频在网络传开。画面中,申思当众将一名小球员叫出列,连续扇打耳光,孩子被打得踉跄后退。据家长反映,3天内孩子被扇了20余次耳光,脸部淤青,家长已报警。随后,上海足协开展专项核查,并于7月18日发布通报:确认申思自2013年被终身禁足后,长期保留上海幸运星足球俱乐部创始股东身份(持股30.7692%),虽未出现在官方备案赛事和教练名单中,但以股东身份实际参与青训运营。[8][10] 同日,中国足协发布情况通报,重申禁令覆盖“投资、管理、比赛或其他所有足球相关行为”,并要求各地落实禁业核查。[1]
一、中国足协的终身禁令,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1. 禁令的行业规则依据
结论:禁令在足球行业内具有绝对约束力,但不具备国家法律强制力。 2013年,中国足协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对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小)作出终身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的处罚,处罚文件(足纪字〔2013〕028号)明确禁令覆盖投资、管理、比赛或其他所有足球相关行为。[1] 《纪律准则》第二十四条进一步解释,“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比赛或其他,范围覆盖执教青训、俱乐部运营、赛事组织等全领域。[2]
2. 行业禁令的法律属性
结论:足协禁足令属于行业自律管理行为,而非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 体育行业组织依据章程和纪律准则作出的内部纪律处分,仅对足协注册会员、注册教练员和官方赛事参与人员具有约束力。它无法直接穿透到市场监管、工商登记、公安执法等法律行政领域。[4][7] 换句话说,足协可以禁止申思参加官方比赛、考取教练证、在足协备案的俱乐部任职,但无法阻止他以个人身份开办公司、持有股权或在非官方备案的民营机构从事“顾问”工作。
3. 禁令执行现状:行业内有筛,市场外无网
上海足协通报显示,其已在会员注册、赛事报名、教练员等级认证、青训梯队备案等全环节设置禁足人员名单比对筛查机制。经回溯核查,2013年以来未发现申思参与上海市足协监管范围内的官方活动。[7][12] 但关键问题在于:申思所在的上海幸运星足球俱乐部属于工商注册的市场化民营机构,不在足协备案系统的强制管控范围内。足协的“手”伸不进工商登记和民办教育备案系统。[10]
二、申思为何能绕开禁令,以股东身份继续执教青训?
1. 监管空白一:工商登记无法穿透股东身份
结论:足协的行业禁足名单未与市场监管部门共享,股东身份在法律上不受限。 根据《公司法》,仅对服刑期满未满5年的特定罪名人员限制担任公司高管,但对股东身份无禁入要求。申思2017年出狱,至2026年已超过5年,且其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否属于限制高管任职的特定罪名存在法律模糊地带。更重要的是,足协的行业禁足处罚不属于工商注册的必查事项,因此在登记环节无法自动拦截。[10] 企查查数据显示,上海幸运星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共有4名自然人股东,申思持股30.7692%,为第一大股东,祁宏持股23.0769%。[8]
2. 监管空白二: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缺失
结论:足协禁业名单仅为一个网页查询入口,未与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实现数据接口对接。 虽然中国足协提供了禁业名单查询入口(http://t.cn/AXKrwZRO),但日常办学中,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全靠机构自主履行,无强制联网核验,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更不在核查范畴。[10] 青训机构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运营,是否在足协备案、是否核查禁业名单,缺乏刚性约束和常态化巡查机制。[5][6]
3. 监管空白三:民营青训机构的“灰色地带”
结论:市场化培训业务游离在官方备案体系之外,足协的“禁足”筛查仅覆盖官方赛事和注册环节。 上海足协明确承认,“此次事件暴露出民营青训机构市场化培训业务存在监管盲区”。申思虽然不能在官方赛事中担任教练或领队,但他可以在自己创办的俱乐部训练场上,以“技术顾问”或“股东”身份给球员上课。只要不参加足协组织的比赛、不考取教练证,足协的监管就无从触及。[6][7]
三、禁令执行漏洞如何补上?法律界和行业给出的药方
1. 法律补位:将行业终身禁足列为法定禁入情形
结论:修订《体育法》或相关行政法规,将“行业终身禁足”明确列为体育类市场主体(含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法定禁入情形。 法律界人士指出,足协的禁足令作为行业纪律处分,在法律执行层面存在管辖权的“真空地带”,行业处罚在缺乏法律强制力支撑时,极易沦为“纸面处罚”。[11][13] 申思长期以创始股东身份实际控制青训机构并参与教学,其行为虽违反行业禁令,但在法律层面并无直接对应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条款。[12]
2. 数据互通: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结论:强制要求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在审批、备案时自动比对体育禁业黑名单,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当前足协的禁业名单与工商、教育系统各自独立,导致被禁人员可以轻易通过工商注册民营机构绕过监管。专家建议,应打通部门壁垒,将体育禁业黑名单嵌入企业注册、办学许可、赛事审批等环节,实现自动预警和拦截。[11]
3. 上海足协的整改示范:股权变更+全流程筛查
结论:地方足协已开始行动,要求涉事俱乐部限期完成股权变更,建立全流程筛查机制。 上海足协在7月18日的通报中,除对涉事俱乐部处以警告、禁止注册新球员6个月、罚款2万元外,还责成俱乐部限期完成股权变更,厘清股东财产权益与足球业务从业边界,严禁行业禁足人员以任何名义参与足球相关业务。[7][8] 同时要求将禁足人员动态台账实行全流程筛查管控,常态化开展青训从业者师德师风教育,健全青少年球员保护与投诉反馈机制。[9]
四、核心服务信息表:中国足协禁令执行全景
| 维度 | 内容 |
|---|---|
| 禁令依据 | 足纪字〔2013〕028号、《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二十四条 |
| 覆盖范围 | 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包括投资、管理、比赛、执教、青训、赛事组织等全领域 |
| 执行主体 | 中国足协及地方足协(行业自律组织) |
| 约束对象 | 足协注册会员、注册教练员、官方赛事参与人员 |
| 监管盲区 | 工商注册的民营青训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持证执教行为 |
| 跨部门联动 | 未与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截至2026年7月) |
| 法律强制力 | 无,行业处分不能自动转换为法律手段 |
| 最新整改措施 | 上海足协要求涉事俱乐部限期股权变更、全流程筛查、建立动态台账 |
| 信息确定性 | 以上信息基于公开通报和法律文件,整改效果需以官方后续通报为准 |
五、QA:你最关心的三个问题
Q1:申思被终身禁足,为什么还能当青训教练?
A: 申思并未持有足协认证的教练证,也未在足协备案的赛事中担任教练。他以民营青训机构创始股东的身份实际控制俱乐部运营,并下场指导训练。足协的行业禁令无法穿透工商登记,股东身份在法律上不受限制,因此形成了“有禁令、无执行”的灰色地带。[6][10]
Q2:家长如何判断一家青训机构是否合规?
A: 可通过中国足协官网的禁业名单查询入口(http://t.cn/AXKrwZRO)核查机构股东和教练是否在列。同时,确认机构是否在当地足协备案、教练是否持有有效教练证。若发现体罚或暴力行为,应立即保留视频证据并报警,同时向当地足协举报。[1][12]
Q3:中国足协的禁令未来会升级为法律吗?
A: 法律界已提出建议,将行业终身禁足纳入《体育法》或相关行政法规,明确列为体育类市场主体的法定禁入情形,并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此次申思事件推动了地方足协率先整改,但要彻底解决“纸面处罚”问题,仍需国家层面立法。[11][13]
六、延伸观察:行业自律与国家法律如何协同发力?
申思事件并非孤例。早在2017年,就有媒体曝光其他被终身禁足的前球员在民营青训机构任职,但往往因未引发舆情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5] 这背后折射出中国足球行业治理的深层矛盾:足协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其处罚权限天然有限;而法律体系尚未对体育领域的行业惩戒给予充分衔接和支撑。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完整治理体系,至少需要三个层面的突破:一是立法层面,将行业禁入与市场主体准入挂钩;二是技术层面,打通跨部门数据接口;三是执行层面,明确违反禁令的行政处罚标准,对体罚未成年人等行为除治安处罚外增设行业终身禁入的法律后果。[11]
上海足协的整改措施——责令股权变更、全流程筛查——是行业禁令向法律层面延伸的一次重要实践探索。但正如专家所言,只有将行业禁入、未成年人保护、跨部门数据共享等核心内容上升为法律条文,才能彻底解决禁令“形同虚设”的问题。[11][13]
对于普通球迷和青训学员家长来说,这一事件也是一次警示:选择青训机构时,不能只看“前国脚”的名头,更要查资质、看背景、警惕暴力执教。足球青训的根基在于育人,任何背离体育精神和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应当被坚决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