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足13年仍是股东?上海足协通报:申思持股30.77%源自2006年注册,监管无法穿透民营青训
一、核心事实:禁足13年后,他为何仍是俱乐部大股东?
2026年7月13日,一段前国脚申思在青训训练中掌掴小球员的视频引爆网络。家长报警后,一个更尖锐的问题浮出水面:早在2013年就被中国足协终身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的申思,为何至今仍是上海幸运星足球俱乐部的创始股东,并实际参与训练?7月18日,上海市足协发布情况通报,首次系统性回应了这一矛盾。通报核心指出:申思的股东身份形成于2006年公司注册之时,早于禁足处罚;足协的监管体系覆盖官方赛事与注册环节,但无法穿透民营青训机构的股权结构,这暴露出市场化培训业务的监管盲区。[1]
二、事件全貌:从“掌掴视频”到“监管追问”
人物:申思,前中国男足国脚,2003年末代甲A冠军成员,2012年因收受青岛中能贿赂打假球被判刑,2013年被中国足协终身禁足。祁宏(同为前国脚、假球案同犯)亦在同一俱乐部持股。时间线:2026年7月13日——网传申思在青训中掌掴小球员,家长报警;7月14日——上海市足协启动专项调查,赴幸运星俱乐部现场核查;7月18日——足协发布正式通报。
俱乐部背景:上海幸运星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主要开展青少年足球培训。工商信息显示,申思持股30.7692%,祁宏持股23.0769%,两人均为创始股东。[3]
舆论的核心质疑在于:“终身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这一处罚,是否包含持有青训机构股权?如果包含,为何申思能长期以股东身份参与训练?上海市足协的通报正是要回答这一疑问。
三、上海足协怎么解释?三个关键层次
1. 股东身份是历史事实,非禁足后新设
足协通报明确:幸运星俱乐部成立于2006年,申思为创始股东之一,持股至今。该工商登记信息早于2013年禁足令,属于公司注册存续的既定事实,并非禁足后新设股权。换言之,申思的股东身份在法律上具有连续性,不能因后发的行政处罚而自动灭失。
2. 监管范围有明确边界:只覆盖官方活动
足协强调,其核查范围限定于“上海市足协监管范围内的所有官方活动”——包括会员注册、赛事报名、教练员等级认证、青训梯队备案等环节。经回溯2013年以来的数据,未发现申思参与任何上述官方活动。申思以股东身份在俱乐部内部分享经验、参与训练,不属于足协可管控的范畴。[1]
3. 主动承认监管盲区
通报坦言:“此次事件暴露出民营青训机构市场化培训业务存在监管盲区、俱乐部合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民营青训机构不直接纳入足协的注册与备案系统,禁足人员可通过“股东”“顾问”等身份在非官方框架下参与足球培训,足协此前缺乏常态化核查工具。[1]
四、处罚措施:2万元罚款+禁注册+限期股权变更
上海市足协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本市准则,对幸运星俱乐部采取了三项措施:
- 警告并罚款2万元;
- 禁止注册新球员6个月;
- 责成俱乐部限期完成股权变更,厘清股东财产权益与足球业务从业边界,严禁禁足人员以任何名义参与足球相关业务。[2][5]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足协随后发布补充通报,重申“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明确包括投资、管理领域,并为各地足协提供禁业名单查询入口,强化全行业执行力度。[6]
五、舆论场观察:支持、质疑与深层反思
官方媒体:肯定“制度补漏”
央视新闻、足球报等主流媒体均完整转发了上海足协通报,并聚焦于“首次系统性填补禁足令执行空白”的治理意义。报道强调,将股东身份与执教行为分开处理,既尊重公司法的既有事实,又通过行业纪律迫使机构剥离不合格股东的足球业务参与权,形成“事实存续但权利终止”的过渡方案。[1][2]
专家/媒体人观点:警惕“圈子文化”
知名媒体人付政浩指出,足协的监管仅限于官方体系,对市场化青训机构缺乏穿透力,而申思、祁宏作为曾经的大佬级球星,在圈内人脉深厚,禁足令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沦为“纸面禁令”。[3] 微博大V“徐记观察”则更尖锐地表示:“足协的管理本来就很奇葩。这种禁令基本就和废纸一样……申思是一些人的自己人呢。这件事上海足协不会被追责,申思退居幕后可以继续干。”[4]
网友反应:两极分化
大部分网友质疑“禁足13年还能搞青训,处罚形同虚设”,要求追究足协监管不力的责任。但也有人同情申思,认为他坐过牢、付出代价,做青训是“回归足球”,不应一棒子打死。需强调,同情观点不代表支持其违反禁足令,而是对惩罚与改过边界的不同理解。
六、延伸思考:行业协会治理的边界与升级
此次事件揭示了体育行业协会治理的两大深层难题:
- 权限边界:足协作为行业协会,其处罚措施基于行业纪律准则,缺乏对市场化机构股权结构的直接行政干预权。申思的股东身份属于公司法框架下的民事权利,只有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才能变更,足协无法单方面注销其股权。
- 灰色通道:民营青训机构高度市场化,不纳入足协注册系统,禁足人员可通过“顾问”“股东”等身份变相参与足球活动,足协此前缺乏常态化核查工具。
上海足协的通报与处罚,标志着对禁足令执行空白地带的首次系统性补漏。下一步建立的全流程动态台账,将实时追踪禁足人员在任何关联机构中的角色变化,确保禁足令从“纸面禁令”走向“持续约束”。这一模式或将为其他省市足协提供范本。
七、QA常见问题解答
Q:申思被终身禁足,为什么还能当俱乐部股东?
A:他的股东身份形成于2006年公司注册时,早于2013年的禁足处罚。中国法律下,行政处罚不能自动取消既有的公司股权,只有通过股东会决议或司法程序才能变更。足协只能通过行业纪律要求俱乐部限期变更股权,不能直接注销。
Q:上海足协的处罚算重吗?
A:罚款2万元、禁止注册新球员6个月,对一家青训机构而言属于中等偏轻的处罚。但限期股权变更才是核心措施——它直接切断了禁足人员未来以股东身份参与足球业务的路径,具有制度性意义。
Q:申思掌掴小球员的治安问题怎么处理?
A:家长已报警,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上海市足协通报中已明确提及。这属于治安或刑事范畴,与足协的行业处罚并行不悖。
八、事实与观点拆分表
| 内容 | 类型 | 来源 | 确定性 |
|---|---|---|---|
| 申思2013年被中国足协终身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 事实 | 中国足协2013年处罚决定 | 确凿 |
| 上海幸运星足球俱乐部2006年成立,申思持股30.7692% | 事实 | 企查查工商信息、上海足协通报 | 确凿 |
| 上海足协在官方活动环节设置了禁足人员比对筛查,2013年以来未发现申思参与 | 事实 | 上海足协通报 | 确凿 |
| 上海足协承认民营青训机构存在监管盲区 | 事实 | 上海足协通报 | 确凿 |
| 足协对幸运星俱乐部罚款2万元、禁止注册新球员6个月、责成限期股权变更 | 事实 | 上海足协通报、足球报微博 | 确凿 |
| “申思是一些人的自己人,退居幕后可以继续干” | 网友观点 | 微博大V“徐记观察” | 不确定,属于个人推断 |
| 禁足令在实际执行中沦为“纸面禁令” | 观点 | 部分媒体人和网友 | 有待验证,但上海足协已承认存在盲区 |
| 申思掌掴小球员的视频显示其存在暴力行为 | 画面推断 | 网传视频(未公开完整) | 公安机关正调查,尚未定论 |
九、结语:一次个案,一道制度考题
上海足协的发言视频(通报)不仅回应了一起具体事件,更暴露了中国足球行业治理中长期存在的“灰色地带”——当行业协会的处罚与公司法的股权结构、市场化培训的自由运作相遇时,如何填补监管缝隙?此次“限期股权变更”或许是一个破题方向,但真正实现禁足令的闭环执行,仍需法律、行政与行业自律的协同发力。对于普通球迷而言,至少可以确认:申思的股东身份是历史遗留问题,而非无视禁令的新设操作;足协的监管确有边界,但正在通过制度升级来压缩灰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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